根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应急字〔2024〕99号)等要求,江西鑫睿安技术有限公司向吉安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支柱作业、排水作业、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等特种作业,以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业务,经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核查,符合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要求,现予公示。
以上公示对象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来信来电向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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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市行政中心B座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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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